在中国这个氛围里做新闻,
就以为只要把事情写出来就足够了。
后来,
286跟我们说,
你得有义务让读者喜欢读,
起码读的很舒服,不干涩。
最近在《纽约时报》上,
随便扒拉一篇文章,
就发现它的作者很用心。
即使是新闻,
作者都在很努力地丰富词藻,
让你不疲倦。
举个例子,
一篇新闻中,
光“协议”一词,
在一句话中,
记者就分别用了accord, pact, agreement等词儿;
“法案”,
就用了bill, measure, deal等词儿。
都不带重复的。。
自愧不如啊。
遥想当年,
站在邮轮的甲板上,
面向浩瀚的太平洋,
晴空万里,
那种感觉真的很震撼。
我啊了半天,
最后只好脱口“哇,好美啊”!
一句话觉得不足以表达这种美,
只好又加了一句“哇,好美啊”!
旁边国鹏看不下去了,
说:
“苑丽萍,
这么美的大海,
就不能换种表达方式?”
只听,
旁边,
T领导,
轻叹一声:
“Wow~ So beautiful ~!”
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